人才培养

推荐人才培养
点击排行

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

   日期:2025-02-13 15:41     浏览: 376    附件:下载文件
202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全面解读

2024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全面解读


什么是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?

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是教育部贯彻落实《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》《教育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中国工程院关于加快建设发展新工科实施卓越工程师教育培养计划2.0的意见》等文件精神,为探索校企合作新模式和创新创业教学改革新方式,联合国内外知名企业推出的新型人才培养项目,是高校深化产教融合、增强人才自主培养能力的重要载体,有助于发挥企业先进的技术、研发和产品优势,以产业发展的最新需求推动高校人才培养模式改革。

项目意义

十四五建设规划纲要提出,建设高质量教育体系,提高高等教育质量,加快培养理工农医类专业紧缺人才。产教融合作为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的必由之路,在高素质创新性人才培养方面发挥着日益重要的作用。

项目概况

教育部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自2014年启动实施以来,始终坚持“政府搭台、企业支持、高校对接、共建共享,致力于成为联通产业链、教育链、人才链的纽带;成为沟通人才培养目标与产业发展需求的桥梁;成为促进科技成果转化与产学互利共赢的平台。

目前项目已实施10年,累计支持本科高校1700+、支持企业1900+、立项数量9.9万+,上百亿资金和软硬件支持,极大提升了合作效率、促进了合作公平、提高了合作质量,为服务国家战略,推进产业转型,支持区域发展注入了强大动力,开创了高等教育产教融合的崭新局面。

项目参与单位

项目参与单位包括:教育部,省级教育行政部门,高校,企业。

教育部

教育部是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管理部门,主要职责是:

(一)制定有关政策和项目管理办法,编制发展规划和年度工作重点,统筹推进和指导项目规范运行;

(二)组建并指导专家组织开展研究、咨询、指导、评估、成果交流等工作;

(三)指导开展指南征集、项目遴选、过程监管、结题验收、成果展示等工作。

师资培训省级教育厅行政部门

省级教育行政部门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制定本区域深化产教融合、推进产学合作的政策措施;

(二)指导本区域高校积极参加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,做好过程监管、优秀项目推选等工作;

(三)指导本区域相关专家组织开展研究、咨询、指导、评估、成果交流等工作。

高校(及其附属医院)

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高校是项目运行管理的主体,主要职责是:

(一)建立健全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组织管理体系,制定工作实施细则;

(二)为项目实施提供环境及条件支持,配备项目管理人员;

(三)负责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论证、遴选、中期检查、结题验收、优秀项目推选等运行管理工作;

(四)负责高校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日常监督管理和年度总结工作,遴选推荐优秀项目。

企业

参与产学合作协同育人项目的企业的主要职责是:

(一)发布项目指南,接受高校项目合作申请,开展指南解读、高校合作洽谈、项目咨询、合作意向对接等工作;

(二)规范项目运行,严格过程管理,确保承诺的项目支持经费、软硬件等资源及时足额到位,保障项目顺利实施;

(三)组织项目结题验收,报送项目年度实施情况报告。

项目类型

项目实行项目制管理,主要包括六类: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;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;师资培训;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项目;创新创业教育改革;创新创业联合基金。

经费支持

严格遵守教育部相关规定, 按照校企合作协议约定内容付款:

新工科、新医科、新农科、新文科建设,教学内容和课程体系改革,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等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5万元/项;

师资培训、创新创业联合基金等实际支持资金不少于2万元/项;

实践条件和实践基地建设软硬件支持价值总额不少于20万元/项;

申请条件应公开、透明,面向全体符合条件的高校;不得指定合作高校,不得强制要求高校建立联合实验室、提供软硬件及资金配套、挂牌等;

经费支持项目实施期限一般为1-2年,特殊情况以项目合同约定为准。

项目信息查询

教育部建立了产学合作协同育人线上对接展示平台(www.chanxuehezuo.com),打造永不落幕的线上对接会。可在线观看企业项目专场宣讲会、参与项目企业、项目指南、立项名单、优秀项目案例等。

 
 
更多 > 同类人才培养